富榮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開放式基金網上交易業務規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富榮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為規范本公司開放式基金(以下簡稱“基金”)在網上交易方面的賬戶管理和基金交易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其它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公司有關業務的規定,特制訂《富榮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開放式基金網上交易業務規則》(以下簡稱“本規則”)。網上交易所涉及的本公司、投資者及其它相關機構應遵守本規則。
第二條 定義
“網上交易”是指投資者通過本公司網站或本公司指定且授權的網站(以下簡稱“網上交易系統”)從事賬戶管理或基金交易的行為。網上交易的內容包括賬戶開立、賬戶資料變更、基金分紅方式變更、提交基金認購、申購、贖回、轉換申請,撤銷基金交易申請等業務。
“投資者”指從事本公司網上交易的直銷投資者。
“T日”是指投資者提交有效交易申請所在的工作日。
“T+n日”是指T日后第n個工作日(不包含T日)。
第三條 目前本公司僅對年滿18歲的個人投資者開通網上交易。
第二章 開立基金賬戶和交易賬戶
第四條 投資者從事網上交易需事先開立基金賬戶。投資者除可通過各銷售機構辦理外,還可以通過網上系統或本公司認可的其他方式予以開立,但需接受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網點或機構以本公司認可的方式驗證身份。
第五條 投資者可通過網上交易系統或本公司指定的其他方式開立直銷交易賬戶。
第六條 投資者可以當天開戶(基金賬戶和直銷交易賬戶)、當天開通網上交易、當天辦理認購、申購、賬戶資料修改等業務。
第三章 開通和取消網上交易
第七條 投資者需通過網上交易系統或富榮指定的其他方式開通網上交易后,方可進行網上基金交易。
第八條 投資者可以通過網上交易系統取消網上交易。
第四章 交易密碼
第九條 交易密碼是在投資者開立直銷交易賬戶時自行設置。交易密碼可在網上交易系統使用,并可通過網上交易系統實時進行修改。
第十條 投資者應妥善保管交易密碼以防泄露。由于投資者自身的原因導致密碼泄露而引起的損失由投資者承擔。
第十一條 投資者若遺忘、丟失交易密碼,可通過本公司辦理重置交易密碼。具體業務規則遵循本公司規定。
第五章 認購、申購、贖回與轉換申請
第十二條 投資者可通過網上交易系統提出基金的認購、申購、贖回和轉換申請。投資者須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說明書的規定進行業務申請。
第六章 定期定額
第十三條 投資者通過網上交易系統辦理定期定額業務,遵循《富榮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上交易定期定額投資業務規則》中約定的業務規則。
第七章 交易撤銷
第十四條 除基金認購申請不可以撤銷外,投資者T日提交的基金交易申請可通過網上交易系統在T日15:00前撤銷委托。T日15:00以后不能撤銷T日15:00前提交的基金交易申請。
第八章 分紅方式變更
第十五條 投資者可通過網上交易系統變更基金分紅方式。分紅方式的變更將于T+1日確認并生效。
第九章 資金結算
第十六條 投資者通過網上交易系統進行基金交易時,應當采用本公司認可的資金結算途徑及結算方式。
第十七條 投資者進行網上支付時,使用的扣款/結算賬戶須與預留的指定銀行賬戶一致,若投資人在交易過程中使用其他未經審核的扣款/結算賬戶,造成相關的基金交易失敗,由此導致的損失,本公司不承擔責任。
第十八條 投資者T日提交的認購/申購申請所對應的認購/申購資金,若支付確認時間晚于當日交易截止時間,則該筆申請被視為下一工作日的申請。支付確認時間以本公司系統記錄收到銀行扣款確認時間為準。
第十章 申請確認及查詢
第十九條 本公司網上交易系統將對投資者提交的申請及時反饋,顯示成功的反饋表明本公司已受理投資者的申請。基金交易申請確認結果應以注冊登記機構確認的結果為準。
第二十條 投資者可通過網上交易系統查詢通過網上交易系統辦理的交易情況等信息。
第十一章 交易時間
第二十一條 投資者可以通過直銷網上交易于7(天)×24(小時)的任意時刻提交申請。基金認購申請的受理截止時間以銷售公告或其他公告中規定的通過本公司直銷中心辦理認購時間為準,如投資者在該基金公告規定的認購受理時間后提交委托申請,則此委托申請視為下一個工作日的申請。在基金開放申購/贖回期,受理截止時間為15:00,如投資者于15:00后提交委托申請,則此委托申請按下一個工作日的申請處理。投資者委托申請的時間以本公司系統自動記載時間為準
第二十二條 如因不可抗力及非本公司因素導致網上交易時間的變更,造成投資者不能及時提交申請的情況,本公司不承擔責任,投資者可以選擇其他本公司認可的交易方式提交申請。
第十二章 交易費用
第二十三條 投資者通過網上交易系統進行基金交易時,執行本公司網上交易費率標準。
第二十四條 投資者通過網上交易系統認購、申購基金時,因資金結轉發生的費用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第十三章 風險提示
第二十五條 為確保網絡傳輸的安全,保障投資者的利益,本公司對網絡資料的傳輸采用數據加密處理(如采用電子安全證書方式),但本公司無法保證電子信息絕對安全,毫無錯誤或指定網址不被惡意攻擊或因存在電子病毒所導致的故障,也不為此承擔任何責任或投資者因電子交易的故障所可能導致的任何損失承擔賠償。
第二十六條 本公司有權對投資者網上交易的電子數據進行保留并作為投資者交易行為的證明。
第二十七條 任何通過密碼驗證后提交的申請都將視為投資者自身行為或投資者合法授權的行為,該等行為所引起的法律后果應由該投資者自身直接承擔,投資者應予以認可。
第十四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規則未盡事宜,請參照相關基金的招募說明書、基金合同。
第二十九條 本公司保留對本規則的解釋權。
第三十條 本規則從頒布之日起生效。本規則的任何修改應自該修改發布之時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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